山西六马养猪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
编辑:2022-10-25 16:47:20
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
单位名称:山西六马养猪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晋中市灵石县静升镇柳树原村
行业类别: A0313猪的饲养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晋中市灵石县静升镇柳树原村东北420m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2909753565X7
法定代表人:符开星
联系电话:13601293288
申请日期:2018年7月12日
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 山西六马养猪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晋中市灵石县静升镇柳树原村 |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 晋中市灵石县静升镇柳树原村东北420m | 邮政编码 | 031308 |
行业类别 | 猪的饲养 | 是否投产 | 否 |
投产日期 | -- | ||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 | 111°51′35.86″ |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纬度 | 36°55′35.29″ |
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72909753565X7 | |
法定代表人 | 符开星 | 联系电话 | 13601293288 |
所在地是否属于重点控制区域 | 否 | ||
是否有环评批复文件 | 是 |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备案编号) | 晋环管函[2016]31号 |
是否有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 | 否 | 认定或备案文件文号 | -- |
是否有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计划文件 | 否 | 总量分配计划文件文号 | -- |
烟尘总量控制指标(t/a) | |||
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t/a) |
二、产排污环节及污染治理设施
1、废水主要产生源及治理措施
(1)猪尿
猪尿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经猪舍内废水收集系统输送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猪舍冲洗废水
猪舍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经猪舍内废水收集系统输送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3)锅炉排水
锅炉排水主要含有盐类物质和少量其它污染物,属清净下水,可直排。
(4)软水站排水
软水站排水主要含有盐类物质和少量其它污染物,属清净下水,可直排。
(5)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氨氮等,其中食堂废水需经食堂内部1m隔油池隔油后方可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送污水处理站处理。
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厌氧+生物选择+好氧(A/02)”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00m3/d。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浇灌,不外排。本项目周边有农田约1000亩,可以保证废水全部用于周边农田浇灌,不外排。非农灌季废水产生量约为41.9m3/d,总天数60d,共产生废水2514 m3/a,暂时存储于3000 m3储水池中待灌溉。
2、废气主要产生源及治理措施
(1)猪舍(G1)
本项目建成后,各猪舍均产生恶臭污染物,采取干清粪工艺;在饲料中加入EM等添加剂;使用生物处理液及生物活性水喷酒猪舍;加强猪舍通风换气,******限度降低恶臭污染物浓度。
(2)污水处理站(G2)
本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站在运行期会产生恶臭污染物,恶臭源主要分布在进水部、预处理等环节,通过对厂区污水池等采取加盖封闭,加强厂区绿化来******限度降低恶臭污染物浓度。
(3)堆肥间(G3)
本项目建成后,堆肥间产生恶臭污染物,通过控制发酵过程、确保好氧环境,温度升高时及时翻堆;定期对堆肥间喷洒植物型除臭剂等,******限度降低恶臭污染物浓度。
(4)食堂油烟(G4)
食堂油烟主要为食用油在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和气溶胶污染物,同时油在高温下还会裂解氧化成醛、烯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经食堂屋顶排气筒排放,油烟去除效率为75%。
3、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治理措施
(1)猪粪(S1)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清粪比例为70%,在猪舍外设置有粪便收集车,保证每天清出的粪便能及时收集送堆肥间发酵生产有机肥。为防止粪便、尿液等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对猪舍、污水处理站等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设施做好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2)病死猪尸体(S2)、分娩废物(S3)
养殖过程中猪只死亡主要为仔猪及成年猪,另母猪生育期会产生分娩废物,病死猪和分娩废物送往厂区填埋井填埋。
本项目共设2个填埋井,位于厂区东北侧。对病死猪和分娩废物及时处理,填埋井为混凝土结构并采用土工膜做好防渗措施,深度8m,直径3m,容积56.52m3/个,井底加装防渗层,井口加盖密封。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病死猪和分娩废物后,覆盖一层厚度12cm的熟石灰,井填满后,须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
(3)防疫废物(S4)
养殖场设置兽医站,运营期会产生少量注射器、针头、针简等医疗废物。本项目建设有医疗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贮存,暂存室全封闭,地面硬化、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本项目医疗废物与灵石县静升动物卫生监督站签订协议,由灵石县静升动物卫生监督站集中处置。
(4)污水处理站污泥(S5)
本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会产生污泥,主要成分为SS、微生物等,污泥随猪粪一起送堆肥间生产有机肥。
在污水处理站外设置有粪便收集车,保证污泥能及时送堆肥间,厂内不设置污泥暂存场所。
(5)饲料包装材料(S6)
本项目外购饲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由废品收购站收购。
(6)废产期垫料(S7)
本项目产期垫料为毛巾,循环使用,达到一定使用期限后淘汰,由废品收购站收购。
(7)生活垃圾(S8)
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含有机、无机废物,送当地政府指定垃圾堆场。
4、噪声污染来源及治理措施分析
本项目各厂区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猪群叫声、猪舍排气扇、水泵、风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频谱特征大部分以中低频为主。
对各主要噪声源的防治,首先选取低噪声设备,从噪声源头控制噪声产生的强度;其次,隔断噪声传播途径,对风机等产噪设备进行单独布置,对其它产噪设备应安装防振、减振、隔音、阻尼材料等;第三特别加强受体保护,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不同程度地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和职工健康的影响。
三、拟申请的许可事项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规定,排污许可证申请许可的项目有:有组织主要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有组织一般排放口和无组织排放许可排放浓度;废水主要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一般排放口许可排放浓度。
本项目无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主要为硫化氢和氨,这部分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申请许可排放浓度。
本项目厂内设置污水处理设施1座,对生产污废污水和和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的要求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因此不设置废水排放口,不需要申请废水排放许可。